"销售员"合同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9/22 10:23:40
我是公司新招进的业务员,干了几日要签合同,合同上合职务没有、同期没有、工资和提层没有,但附有销售制度有工资和提层,有试用期3个月,有违反制度可以不支付提层,有欠款需业务员补息,坏帐业务员承担。
1.劳动合同和销售制度和在一起合理吗?
2.有试用期3个月,能推出合同期吗?
3.职务这样明确?
4.补息,坏帐合理吗?
5.有违反制度可以不支付提层,法律支持吗?

骗子吧,小心!

1.可以,销售制度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。
2.只有试用期,没有合同期限,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这种合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。
3.没有明确职务。
4.补息和坏账,不合理,违反公平原则。
这样的合同建议你不要签,这样的用人单位也建议你不要去。

这属于其公司的霸王条款
1.正规的劳动合同上没有销售制度,但是一般公司都是另外签一份销售制度。
2.不要说试用期,就是正式签了劳动合同,就是给你投保了,也可以申请辞职。
3.劳动合同上应该明确你的工作性质,也就是被分配在该公司的那个部门任职。
4.欠款补息也是不对的,因为你是公司才欠的款。
5.违反制度提成估计可以不支付,但是不可以不支付你的工资
这样的单位你还要去吗?怎么都是限制你们的制度,没有奖励方面的内容吗? 别去了。,在找家单位,现在太多的公司缺销售人员了。